近日,天河区林和中路某小区的业主凌先生遭遇了出租房子被人典当抵押的蹊跷事。无独有偶,天津市市民戴先生(化名)也在自己把房屋出租的过程中,发现房子居然被租客典当了。两位业主都在稀里糊涂的情况下,稀里糊涂德被典当行“追债”,甚至还成了被告。
骗子卷款失踪典当行告房东
据悉,凌先生是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中路某小区的业主。他曾将这套房子放盘给中介出租。2005年11月,凌先生到天河看自己房子时,管理处的人竟说他的房子已经被抵押了,凌先生还被告上了法院。凌先生大惊,遂到房管局查询,发现自己的房子的确被抵押了,署有自己名字的《借款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在房管局有登记备案,广东省公证处还对这两份合同出具了公证书。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原来,在2005年8月31日,有人假冒凌先生名义与广州一家典当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并用凌先生在天河区的这套房子作为抵押,在提供虚假房产证和身份证等证件后,广东省公证处对《借款合同》和《房产抵押合同》进行了公证。在所有这些看似齐全的手续都具备之后,典当行同意借给该男子80万元现金,一个月内偿还。
2005年10月份,因为该男子没有依约定偿还借款,典当行追债无门下,遂将凌先生告上法院,要求还本金和利息,否则将依法拍卖或变卖所抵押的房产用于偿还。最终,法院查实是不法分子伪造其身份证和产权资料,然后冒名借款。事发前,凌先生曾在中介放盘,疑是被租客冒名抵押。
业主房屋遭租客典当
2006年5月,天津市市民戴兴平(化名)通过房屋中介,将自己闲置的一套住房租给王育军(化名)。王育军租房时十分爽快,不仅没有讨价还价,而且一次预交了数月房租。戴兴平心想人家租房,自己就该时常来替房客与邻里搞好关系。来了几次,他都没有见到租房的王育军。
直到2006年9月4日,当戴兴平再次来到该处,房门依然紧锁,王育军还是不在。邻居交给他一封信函,原来是某典当行发来的催款函。信中提示戴先生抵押此处房屋所贷款项的还款期就要到了,接函后请按时到典当行办理相关事宜。拿着这封催款函,戴兴平意识到情况不妙,急忙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发现,王育军在租房后,伪造了戴兴平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然后将房屋典当给当地一家典当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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