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范先生本打算去收房客的水电费,却发现房屋里居住的竟然是一个陌生房客。昨日,房东范先生打进本报热线6970000反映,他自家的出租房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转租了,而原来租住的房客,却在转租了房屋之后,携着租金消失了。
范先生说,由于没有和新房客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他每月收取水电费以及对新来房客的管理都有不少麻烦。
出租房被转租很普遍
据范先生介绍,他是在去年11月份时,将一间单间房屋租给山东来拉萨打工的陈先生,租期一年,每月租金320元,房租按季度交,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期到11月30日止。
“没想到他瞒着我又转租给了别人。”范先生说:“今年9月底,陈先生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把房屋转租给了罗先生。”范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两份房屋租赁合同,其中陈先生与罗先生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上,罗先生租房期为两个月,每月付420元的租金给陈先生,陈先生已经收取了两个月的房屋租金。
记者通过对夺底路、扎基路等地的出租房的调查了解到,由于快到年底,很多内地来拉萨打工的人都准备回内地老家,范先生反映的这种情况在拉萨出租房市场有一定的普遍性。而有房东介绍,由于新的房客是交了房租的,他们也不好叫新房客离开,也是想尽可能地减少一些麻烦,但心里总觉得不是很舒服。
原房客携款隐形
昨日下午,记者在范先生家的出租房见到了现在的房客罗先生。罗先生称,他是9月初看到贴在街上的招租广告才去应租的,商谈时,陈先生没有说明这房间是别人的。“我还以为他就是房东呢!否则怎么会有权对外出租呢?”罗先生说,他给陈先生交了两个月的租金840元,租期到2007年11月30日止。
据范先生介绍,他这段时间都无法联系到陈先生,“估计人已经不在拉萨了。”根据范先生提供的电话号码,记者试着拨打陈先生的手机,可是其手机一直处在关机状态,无法接通。“住着我的房屋,又不给我租金,这样做我怎么受得了。”范先生皱着眉头对记者说。
|
|
|
|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不良信息举报:010-59306511][给搜房提意见][网站地图]。 |
| 业内聚焦 | >>更多 | |||
![]() 中原:保障性住房不明朗 |
![]() 满堂红:曹杨板块交易火爆 |
![]() 信义:户外拓展 修内功厚积薄发 |
| 热点专题 |
| 二手房价格指数 | 租赁价格指数 |
|
09.05
08.11
07.09
06.06
05.08
|
|
08.12
07.08
06.05
05.08
04.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