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房价格上的无奈,大多数租房者都深有体会,问题主要集中在租金突然上涨,水电费过高等方面。那么,出租房相关价格,到底是谁说了算呢?记者进行了相关走访。
来省城太原打工的小吴租房已有八个月,最近房东在未提前通知他的情况下,突然将房租涨了20元。经济不充裕的小吴一时难以接受房东的“突然袭击”,心头顿生郁闷。其实,类似小吴这种在租房价格上出现的无奈,大多数租房者都深有体会,问题主要集中在水电费过高等方面。那么,出租房相关价格,到底是谁说了算?如何避免类似的“突然袭击”?日前,记者进行了相关走访。
现状:小费用凸显大问题记者先后走访了太原市后王、后北屯、旱西关、狄村等外来人口相对集中地。通过调查发现,单就租赁普通住房而言,一间15平方米左右的房屋;租金180元/月——240元/月不等;水费人均0元/月——10元/月不等;电费0.6元/度——0.8元/度不等,个别已达到0.9元/度,甚至在同一个城中村出现了不同水电费的奇怪现象。当问及为何收取的电费如此之高时,房东有的闪烁其辞,避而不答;有的说他们使用的是“商业”用电;有的说是大家都这么收,所以就跟着收了……
物价局:房租实行市场调节价水电实施统一收费房屋因所在地的地段、环境及硬件设施不同所收取租金产生的差异让人容易理解,然而,其中水电费的差异如此之大又是怎么回事?太原市物价局服务价格管理处曹处长告诉记者,目前房屋租赁实行的是市场调节价,因此建议租赁双方完善租赁合同,以便明确双方责任,按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对于租房过程中产生的水电费不同问题,记者采访了省物价局商品价格处,该处负责人出示了相关价格文件并解释说,水电实施的是统一收费,目前山西省居民生活用电为0.477元/度;由太原市自来水公司提供的居民生活用水为2.35元/立方米(含0.25元/立方米的污水处理费)。凡未按此标准执行的收费均属乱收费,用户可及时向物价部门举报。
律师:遵循自愿原则签订租房合同山西成诚律师事务所李云照提醒广大租房者:当前房屋租金采用的是市场调节价,由此产生的水电费等相关费用,按照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指导价格,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可以适当增加一定费用,如公共损耗费等。广大租房者应提高维权意识,在租房前最好与房东协商好,租赁双方遵循意思自治的原则,签订书面合同,以避免双方在房屋租赁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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