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状只有2万件房屋依法备案
于队长手里的资料显示,目前全市登记流动人口居住的出租房屋户有8万余户,但只有2万件房屋在房产部门登记备案。于队长估算了一下,目前包括常住、流动人口在内的大连所有的出租房,应该不下于15万件。
大连市房屋租赁登记管理中心宋主任道出了出租房登记备案率低的背后原因:“房主来租赁登记管理中心登记备案是需要缴纳费用的,一件房屋不论面积大小,须交纳80元钱。这是影响房主不来管理中心备案的一个主要因素。”
忧患租赁双方都缺乏法律意识
于寿南队长告诉记者:“由于出租房的承租人很大一部分是外来打工人员,给流动人口管理带来了很多困难。”于队长还表示,“出租房”是案件高发地点,尤其是命案、大案要多一些,流动人口的作案人员占整个作案分子的45%左右。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外来人员住1个月以上的要办暂住证,住1个月以下的,要在3日内去当地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于队长说,“可现实中,办理暂住证的人不是很积极。谁家要来了亲戚朋友,要住几天,哪有来派出所登记的?这也是一些老的法律法规对目前状况不适用的体现。”
日租房的消费者一般多为高校学生和外来打工人员,在这样的租赁方式里,房主与承租人之间几乎没有签订合同的例子。记者曾乔装成要租床位的大学生前去暗访,当问到房主是否要签订合同时,房主说:“我们不签合同,也没人跟我要求签合同,住一个月交一个月的钱。另外自己的东西都用箱子锁好,贵重物品就不要往这里放了。”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7条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现实生活中的那些出租房,真正做到上述要求的房主,又能有多少人呢?
措施“以房管人”转向“以人管房”
针对出租房以及相关的流动人口管理问题,于队长表示:“以前是靠房管人,就是挨家挨户上门去登记。可这个做起来非常困难,有些老百姓防范意识很强,门很难进,一户人家就得去四五次。再加上一些新迁、回迁的居民,我们不能及时得知,工作开展起来就很难。所以现在我们实行‘以人管房’,通过去市场、超市这种流动人口多的地方,进行摸底、了解、查验,没有暂住证的要登记,不属于自己辖区的再转给其他分局。”
针对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光靠派出所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各街道、社区配合齐抓共管。在锦霞社区,每名工作人员都分管着社区里的几座楼,每隔一段时间他们就会走访各个居民,为他们提供上门服务等。因此社区里的人口变动,工作人员在短时间内就会得知。锦霞社区的工作人员常薛告诉记者:“每当遇上节假日,我们就在社区里的会议室里组织他们一起过节。对外来打工的女性,更是会经常上门服务,向她们提供保健护理、计划生育等相关知识。”
法规“无法可依”是最大问题
日租房和床位出租一天不能“定性”,由它所引起的社会问题,无论能不能解决,都将是一个尴尬的话题。房屋租赁登记管理中心宋主任告诉记者:“最大的问题还是法规不健全,对于那些不来进行房产备案的房主们,根本没有一个可以依据的处罚条款。而我们又不是公安部门,并不是知道谁家没登记就可以直接上老百姓家的,我们没这个权利。”
除此之外,资金缺乏、协管人员缺乏等也是目前出租房管理的一系列问题。于队长告诉记者:“按照有关规定,大连的协管人员与外来流动人口的比例应是1:400,也就是每400名流动人口应有1名协管人员参与管理。但实际工作中,达不到这个标准,这无疑增加了工作管理难度。有的街道甚至自己出钱补充协管力量,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
日租房、床位出租是否属于一般的出租房屋范畴,日租房、床位出租的市场在不断扩大,由此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到底如何“依法解决”?这是应该引起重视的社会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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